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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信件类别 咨询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22-10-11 10: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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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宣汉小学生的保险
信件内容 尊敬的冯书记,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宣汉县小学生。交保险的问题。每一年小学交保险都是开学后推迟一个月再交保险。但是填保险单的时候又是从开学的日期填起来。那么开学后到交保费这一段的空档期,如果发生什么问题家长又没有交保险费,保险公司是否承担相应的责任?
现在学校交保险应该也挺方便,都是网上交也可以,为什么要一个月之后交?今年10月10号才开始在交保险,那么9月1号~10月9号这段时间学生的意外是否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不承担责任,是否应该按照交保的日期填保单,或者每年开学的头一周就应该交保险。望领导解惑。
信箱办回复 请县教育科技局回复。

书记信箱办
2022-10-11 15:25:10
县教育科技局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学生保险承保单位是由省教育厅通过招投标确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其明确了学生的保险期:春季保险期间是从当年的3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秋季保险期间是当年的9月1日0时至次年的2月28日24时。除首次投保有等待期外,其他投保只要是在春季或者秋季时间段内购买相关保险产品,保险公司都会承担相应责任。
宣汉县教育局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涉教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2022〕52号)要求,与学校和保险机构构建协作机制,加强对涉教保险机构提供保险服务的监督,督促其规范收取保险费用,认真履约,做好承保理赔、协助投保和索赔等服务,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提供风险诊断、风险排查、风险化解和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做到保险服务流程规范、保障充足、赔付及时、廉洁经营。
感谢您的来信!如有未尽事宜,您可直接向宣汉县教育局(0818-5221659)咨询。


宣汉县教育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