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汉县委书记
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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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信件类别 咨询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23-10-20 11: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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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上学迁出的户口能否迁回农村原籍
信件内容 冯书记:您好!
我听说以前因上学迁出的户口可以迁回农村原籍,请问是否已经出台相关政策?谢谢!
信箱办回复 请县公安局回复。

书记信箱办
2023-10-20 14:50:12
县公安局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户籍工作的关注与监督。经了解,因大中专毕业,您的户口于2007年11月28日由四川省攀枝花市迁入四川省宣汉县下坝镇水井街259号,户口登记地址为城镇。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70号)、《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执行“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户籍迁移政策。目前您的户口登记在城镇,不符合现行户籍迁移政策,无法迁移回原籍农村。
相关情况,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工作人员已向您沟通解释,您表示了解。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如您还有疑问,也可直接致电宣汉县公安局(0818-5202598、0818-5230136)咨询。

宣汉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