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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宣汉县委书记 |
| 杨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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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来信:0 件 |
| 本周办结:0 件 |
| 本月办结:2 件 |
| 本季度办结:20 件 |
| 来信总数:12750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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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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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别 |
咨询 |
| 写 信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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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24-12-10 11:09:48 |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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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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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主题 |
公租房申请条件 |
| 信件内容 |
杨书记,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申请公租房需有哪些具体要求,谢谢 |
| 信箱办回复 |
请县住建局回复。
书记信箱办 2024-12-10 11:41:08 |
| 县住建局回复 |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非本县城市规划区内户籍,根据《宣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宣府办〔2020〕70号)规定,您申请公租房只能以在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类别申请,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为城区以外户口,年满18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已婚的其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二)在城区内稳定务工并实际居住2年以上(含2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三)申请人在务工地社保部门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下同),不含农保;(四)申请人家庭在城区内无自有房产,未租住公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五)申请人家庭收入符合民政部门确定的上年城镇居民中等偏下收入线;(六)申请人家庭无机动车辆(不含二、三轮摩托车)。因您已于2024年9月将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转出我县,故不符合我县在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条件。 工作人员已就住房保障政策及公租房申请条件、程序等向您进行了宣传解释。如您仍有疑问,也可直接向县房管局住保股咨询,联系电话:0818-5227661。
宣汉县房产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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