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共宣汉县委书记 |
| 杨勇 |
|
|
|
| |
| |
| 今日来信:0 件 |
| 本周办结:0 件 |
| 本月办结:2 件 |
| 本季度办结:20 件 |
| 来信总数:12750 件 |
|
|
|
|
|
| 信件编号 |
****** |
信件类别 |
咨询 |
| 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25-02-25 19:04:37 |
| 联系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
| 信件主题 |
关于申请烟草证问题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是南坝镇盛世豪庭业主,我在盛世豪庭临街有一个门市想售卖烟草,请告知我如何办理烟草证?谢谢 |
| 信箱办回复 |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宣汉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宣府办〔2021〕100号)有关规定,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新办、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核查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受理机关应当按照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审查申请材料,并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处理。 (四)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作并送达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公示。 (五)《宣汉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本规定根据宣汉县实际,按照行政、经济、人口、业态等分六大区域进行布局。各乡镇、街道办按照街道间距、自然行政村分布等分别规划零售点布局数量。 您所在地为南坝镇,系二类区域,该区域规定:宣汉县非主城区的乡镇(街道)行政所在地,受本区域规划零售点布局数量限制,且零售点间距不少于70米。 (六)《宣汉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新增烟草制品零售点: 1.学校、幼儿园内及其进出口通道向外延伸80米内; 2.青少年宫等未成年人聚集场所、网吧、医疗机构内; 3.经营场所因政府规划待拆迁或征用,或使用期限不足一年的; 4.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烟草制品的(如经营药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五金装潢、建筑材料等物品的商店); 5.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受理申请地点:宣汉县南坝镇南胜路76号南坝稽查中队。 (八)受理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建议前往前先电话联系)。 相关情况已与您沟通解释,您表示理解。如有未尽事宜,您也可直接向宣汉县烟草专卖局监察科咨询,联系电话:0818-5222424。 宣汉县烟草专卖局 2025年3月11日 |
|
|
|
|
|